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黑宏伟报道)近日,由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新疆数字经济研究院和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共同编制完成的《新疆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1)》(以下简称《报告》)出炉。《报告》显示,2021年新疆数字经济规模4255.70亿,同比增长12.97%,占GDP的比重为27.36%。
《报告》显示,新疆数字经济规模稳步提升,呈现出活力十足、上升潜力大等特点,数字经济已成为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引擎。2016年—2021年,新疆数字经济规模从2048.68亿增长到4255.70亿,年均增长17.95%。新疆数字经济规模占GDP比重逐年提升,从2016年的21.30%提升至2021年的27.36%。
克拉玛依云计算产业园区外景(2021年8月13日无人机拍摄)。闵勇 摄
数字经济结构持续优化。数字产业化高速增长,数字产业化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层出不穷,2021年,新疆数字产业化规模达408.68亿元,同比增长34.10%;产业数字化主导地位明显,2021年,新疆产业数字化规模达3847.06亿元,占数字经济整体的90.39%;内部结构不断优化,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占比的差距逐渐缩小。
《报告》显示,新疆数字经济区域发展不均衡。从规模看,乌鲁木齐市数字经济规模领跑全疆,其和昌吉回族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阿克苏地区、克拉玛依市、喀什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塔城地区数字经济规模均超过200亿元,其余6个地州市数字经济规模未达到200亿元。从占GDP比重看,乌鲁木齐市和伊犁州直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超过30%。从发展指数看,2021年,十四个地州市数字经济发展指数最高值为86.50,最低值为5.20,平均值为28.53。
《报告》主要撰写人、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陈兵表示,从整体看,数字经济发展指数在时空上具有显著的异质性,新疆数字经济以乌鲁木齐市为中心,辐射周边的状态不断发展,各地州市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数字经济发展环境有待改善,数字产业实现突破性进展,数字应用区域差异明显。
同时,《报告》还指出,新疆数字经济发展中存在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低、数字经济结构不合理、区域间“数字鸿沟”明显等三个问题。为此,陈兵建议,要完善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发挥区位优势,推动“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紧抓发展重点,持续优化数字经济结构;推动协同发展,弥合区域“数字鸿沟”;重视人才培养,加强数字经济队伍建设。(来源:石榴云)